开标是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主持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密封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唱标过程
工作人员会当众公开宣读投标人的关键信息,主要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唱标过程要清晰、准确,确保所有在场人员都能清楚听到。
记录和存档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要严格遵守开标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密封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投标文件在递交过程中未被提前开启或篡改。
开标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通过以上程序,开标环节确保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后续的评标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