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选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可以由党员自荐或推荐产生,提名需要符合党章和选举办法规定的条件。
候选人名额通常超过应选人数的一定比例(如1到3人),进行差额选举。
候选人资格审查
候选人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等。
选举公告
发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和候选人名单。
选民登记
确定参与选举的选民名单,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党员都能参与投票。
选举投票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投票方式可以是无记名投票,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计票和公布结果
选举结束后,进行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结果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上级党组织批准
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才能正式生效。
任职
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副书记,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任职。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法性,通过差额选举和严格的资格审查,选出能够代表广大党员意愿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