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罚款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7 14:44:49 程序应用

警察罚款的程序主要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具体流程如下:

简易程序

口头告知:交通警察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备案:处罚决定书需要备案。

一般程序

立案:对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及时立案。

调查取证:由交通警察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告知权利: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复核: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

决定处罚: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作出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场收缴:在特定情形下,如被处罚50元以下并且处罚人无异议的,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其他注意事项

罚款收据: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申辩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