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欧加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提前进入欧洲国家阶段(Early processing)
适用对象:通过PCT途径进入欧洲的申请。
特点:提前办理,申请人获得申请号但案子未进入实质检索阶段。
费用:无额外收费。
提出时间:在申请的同时提出。
加速时间:根据案件距离31个月期限而定。
提出条件:距离31个月期限超过6个月的申请。
PACE(Request accelerated search and examination procedure)
适用对象:适用于任何在欧洲专利局提出的申请,包括通过PCT及巴黎公约方式进入欧洲的申请。
特点:加速检索审查,请求后3-5个月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
费用:无官费。
提出时间:可以在检索和审查阶段提起。
加速时间:加速下一次官方质询的到来,75%会在3个月左右下达官方通知。
提出条件:适用于任何在欧洲专利局提出的申请,包括通过PCT及巴黎公约方式进入欧洲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程序适用于不同的申请途径和阶段,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以加快在欧洲专利局的审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