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程序:
一审程序:
在案件受理后、开庭之前以及庭审过程中,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二审程序:
在二审中也可以进行调解,通常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后另定日期进行。
再审程序:
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
执行程序:
虽然执行程序本身不存在纠纷,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执行和解,也可以适用调解原则。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这些程序由于不存在纠纷,因此不能适用调解原则。
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这类案件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处分问题,所以不适用调解原则。
总结来说,调解原则主要适用于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以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则不适用调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