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双方各自提供2张近期1寸单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在正式立案前,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判决
法院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按撤诉处理,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需充分沟通,确保达成一致,并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以减少程序上的麻烦。
诉讼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