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程序如下:
赶赴现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交通警察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会划定警戒区域,放置警示标志,并指挥交通,确保现场安全。
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对伤者进行急救,并确保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收集证据,包括痕迹、物证等,以便后续调查。
证据收集与保存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需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于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并由鉴定人签名。
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在全面查明事故情况后,会对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责任方。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赔偿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标准,协商赔偿事宜。
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续处理
交警部门在处理完事故后,会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由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对于受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以上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基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实际事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