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不称职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3 22:26:31 程序应用

评定不称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述评准备

述评准备是评定不称职的第一步,涉及对领导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价和审查。这包括收集相关的工作表现数据、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个别谈话等。

综合考核评价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如果发现领导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并且考核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不到三分之二或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可启动不胜任、不称职的认定程序:

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不在状态,缺乏激情的。

对职责范围内事项敷衍塞责,缺乏进取心。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长期闹不团结,与人共事能力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个人说了算,主观武断的。

对个人要求不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工作作风飘浮,不深入、不落实,对上级决定、指示、要求不贯彻、不执行的。

所负责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

出现其他突出问题,需要组织处理的。

调查核实

结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对领导人员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评估。这一步骤旨在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定等次

根据述评情况和日常管理考核,对领导人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处理措施

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取消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不称职则予以辞退等。

申诉和复核

领导人员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进行复核,确保评定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科学、规范地对领导人员进行不称职的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