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期结束后,预备党员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转为正式党员:
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小组讨论
党小组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征求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形成记录。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转正申请书、现实表现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转正前公示
党支部作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要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
党委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党委讨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要同新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鼓励转正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作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以上程序需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确保预备党员转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