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沪军人结婚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3 03:02:48 程序应用

驻沪军人结婚程序如下:

申请

由军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并进行书面申请。

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进行审查。

审查

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部队进行进一步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政审与介绍信

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登记

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介绍信、地方人员带上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和双方合影照片(需3张)。

其他

打结婚报告(有的需提前一年打报告)。

到政工机关领取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进行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带上身份证到妇幼机构进行免费婚检,并由妇幼机构开具婚检证明。

拍2寸的双方彩色合影,共需3张。

建议:

驻沪军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查,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由于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避免遗漏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