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结婚登记程序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需携带所需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手印。
双方需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并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相片。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声明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如发现材料有虚假或不全,要求当事人及时改正和补全,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登记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注意事项
新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全程需双方在场。
婚前检查对婚姻有帮助,广州要求新人进行婚前检查,具体办理时间可根据新人意愿决定。
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其他渠道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
建议提前预约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