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印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起草文件
明确常用文种,如报告、请示、通知、函、通报等。
编纂公文正文,包括标题、主送、正文、附件、落款、时间等。
选择申请方式和填写发文单
根据文件是否涉密,选择相应的申请方式。
填写发文单,上传或打印正文和附件。
履行领导签批程序
上行文需要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
平行文需要科长、分管领导签批。
下行文需要科长、分管领导签批。
联合发文需要发改委内部签批或联合部门签批,上行文由部门主要领导签批,平行文和下行文由部门分管领导签批。
登记文号、核稿发文、排版订印
除便函外,均需在办公室填写发文信息登记文号。
交由文印室统一排版,发文科室校对无误后套红头正式印发装订。
印发份数依科室需求而定,最后到办公室进行用印登记并盖章。
文件留档
盖章后,带号文件均需在办公室存档一份。
存档文件按照“发文稿纸+白头首页+正式文件”顺序进行装订,根据文号放入对应文件盒。
联合发文需在所有部门盖章后再存档。
这些程序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遵循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