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招标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立项和报建
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等。
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招标资格和交易证办理
建设单位需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以及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若无资格自行组织招标,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确定招标方式和范围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等。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后需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应通过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资格预审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踏勘现场和答疑
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交底会议。
招标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并发布补充文件。
开标、评标和定标
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记录和签字。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确定中标者。
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
合同签署和备案
中标者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需将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
建议:
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招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代理机构,确保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