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体现了 法律性、规律性和目的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性:
刑事诉讼程序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它体现了立法者的主观认识和意志,是法律关系产生、发展、消亡的根据和运行变化的轨迹。
规律性:
刑事诉讼程序遵循一定的步骤、顺序和方式,形成某一法律决定的过程。这种过程是通过国家立法对司法活动过程进行规范和调整而形成的专门程序法。
目的性:
刑事诉讼程序不仅关乎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也直接影响着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正义,对涉嫌犯罪的个人或团体进行调查、起诉、审判。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立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
侦查:
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起诉:
包括公诉和自诉两种形式,涉及对犯罪行为的指控和法律程序的启动。
审判:
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执行: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主要包括刑罚的执行等。
此外,刑事诉讼程序还包括申诉程序,即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程序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程序规范,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合法处理,体现了法治国家中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