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的处理程序如下:
划定警戒区域并维护秩序
根据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
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
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如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还应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并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抢救伤者
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并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指挥现场行动
指挥现场行动,包括救护等车辆的停放和开启警示灯。
对事故行为人进行控制,确保现场秩序。
现场勘查和记录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记录,包括交通标志、车辆状况、交通流量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及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检查,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查找事故当事人和证人
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责任认定
根据现场勘察和检查的结果,判定事故责任。
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措施。
处理事故相关手续
当事人需要配合交警进行勘察和检查,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可以按照交警指示配合处理,包括接受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诉或上诉,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联系保险公司
当事人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据。
后续处理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以上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害程度和当地法律法规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