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抵押权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
抵押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且未受清偿时,方可行使抵押权。
协议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请求法院拍卖、变卖
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
诉讼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抵押权有效存在;
债务已届清偿期;
债务人未清偿债务。
如果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无法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从而实现其抵押权。
折价方式的限制
在折价方式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保折价公平合理,避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法院介入的情形
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
总结起来,行使抵押权的程序主要包括: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协商实现抵押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请求法院介入拍卖或变卖。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抵押权的有效存在,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如果协商无果或协议损害他人利益,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