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名称更改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一般需提供5个以上名称以供选择。
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工商局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核准通知。
公司变更登记
完成名称预先核准后,进行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的决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新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承诺书、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旧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由工商局收回,名称变更登记完成后,由工商局换发营业执照。
提交变更申请
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领取相关证件
工商变更申请通过后,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并且原来的印章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税务和银行信息变更
携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办理。
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需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相关手续。
以上是工厂名称更改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