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终结案”是指 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的情况。具体来说,程序终结可以分两种情况:
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完结。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已经得到了满足,案件在法律上已经得到了解决。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再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在现有条件下,案件已无法继续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将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法院执行。
此外,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所不同。执行终结是指执行程序在特定情况下结束,不再恢复;而执行中止通常是因为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还可以恢复执行。
总结来说,程序终结案意味着案件在法律上已经执行完毕,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仍有权申请法院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