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退保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
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解除取保候审要求,并说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义务。
资料审核
执行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详尽且精准的审核,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被取保候审人的具体情况陈述等案卷材料。
行为核实
执行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行为调查核实,确认其是否严格遵循了取保候审的各项条款要求,例如未经许可是否擅自脱离指定区域、是否有过协同他人提供虚假证词等行为。
决定解除
若确认被取保候审人确实遵守了相关规定,执行机关将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退还保证金
执行机关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被取保候审人或其代理律师。
发出解除通知
执行机关向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分别发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书面通知。
办理退款手续
办案机关通知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退款手续,原担保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保证金收据、个人身份证件等)前往办理。
领取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凭借合法的解除取保候审书面通知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建议:
被取保候审人在整个退保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退保手续。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影响保证金的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