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审批程序是指有关组织或机构在成立或进行特定活动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规定,以确保社团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这些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申请筹备
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6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不批准的,需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申请成立登记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以下步骤: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对符合成立条件的社团,准予登记,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挂靠单位签署意见
社团需获得挂靠单位的签署意见。
递交材料
社团需向学校社团联合会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社团登记表等。
审核与审批
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材料,签署社团级别审核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
校团委在每年9月对学生社团成立进行集中审批,批准后统一报校宣传部备案,并予以公告。
活动审批
社团制作活动策划书,填写活动审批表,并由指导教师、社联主席团值班人员、校团委依次审批签字盖章。
公示注册
社团变更需提交变更文件申请,包括变更申请表、变更说明、变更意见等,并进行公示注册,即在指定媒体公示社团的相关信息。
其他要求
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法人条件,如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社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使其能够按照既定规则开展活动,并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利益。建议社团在成立或进行活动时,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获得批准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