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案件普通程序

时间:2025-01-22 14:05:44 程序应用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指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普通程序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准备阶段

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法庭调查

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调解或判决

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特点是全面、细致,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让每一方都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