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的顺序如下:
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需要先进行招标资格的认定和备案。
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求,确定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需要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则需要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发放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需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审查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发出正式的招标文件。
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更好地了解项目情况。
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开标: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结果公示:
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标通知书备案:
将中标通知书进行备案。
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进行备案。
综上所述, 先招标再开标,整个程序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