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的再审程序是指 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再审程序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启动:
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
人民检察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
再审程序的具体流程包括:
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裁定再审。
再审审查: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再审权利等;实质性审查则包括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听证等。
再审立案:
法院在审查后,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审理:
再审案件按照原审程序进行审理,但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则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的执行通常会中止。
再审裁判:
再审审理结束后,法院作出再审裁判,该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建议:
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再审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人民法院在再审审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再审程序的公正和合法。
再审程序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应对其寄予充分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