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预约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电话、公众号等渠道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预约,也可以不预约直接去民政局,但可能需要排队等候。
申请
双方第一次去民政局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双方结婚证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与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所需证据
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
注意事项
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符合离婚条件。
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建议提前预约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