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提出申请
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且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必须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是结婚登记所在地或双方工作的城市。
填写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需填写并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同时按指印以确认真实性。
提交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必须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后生效。内容包括: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
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债务处理的约定。
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
领取离婚证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正式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从这一刻起,你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程序
提起诉讼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需要通过诉讼离婚。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或直接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注意事项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拒绝受理离婚申请。
建议:
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务必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协议内容真实、合法。
如果遇到纠纷或分歧,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若调解无效,再考虑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