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裁定执行是指 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就某些重大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决定。这些裁定主要涉及案件的程序性事项,如延期审理、中止诉讼、终结诉讼、执行回转等。程序性裁定执行的目的是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性裁定与实体性裁定不同,实体性裁定直接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驳回上诉、减刑、假释等,而程序性裁定则主要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不涉及对案件实体的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常见的程序性裁定包括:
中止执行裁定: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某些特定原因(如当事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裁定:
当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执行目的已经实现时,法院作出的结束执行程序的裁定。
执行回转裁定:
在执行过程中,因法定原因将已经执行的财产返还给原被执行人。
对超过期限申请执行的裁定不予执行:
对于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执行申请,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的裁定。
这些程序性裁定在执行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能够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