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入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需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申请时间没有固定限制,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并说明入党动机。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申请人经团总支、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包括: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党支部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需定期汇报思想并参加党校学习,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与联系人对年满一年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考察鉴定。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态度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保其政治立场坚定。
短期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
预审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入党宣誓
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表达对党的忠诚和信仰。
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以上是四川入党的一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以当地党组织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