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诉前程序后,案件会经历以下步骤:
诉前调解
案件分流:法院在立案审核通过后,一般不会马上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或生成正式案号,而是将案件分流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流程:
法院会对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或诉调号,进行统一管理。
法官或调解员会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明确诉求及案件争议焦点。
有些诉前调解也会组织开庭整理双方的事实和证据。
调解期限:
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在此基础上再延长30天。
若调解不成就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法律效力:
调解成立以后,诉前调解程序结束。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或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程序
立案:若诉前调解不成功,案件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审理准备:
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审理过程: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提交答辩状,以及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等。
总结:
进入诉前程序后,案件首先会尝试通过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将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和审理等步骤。在整个过程中,法院会依法进行案件管理和程序推进,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