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非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特别程序
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这些案件一般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督促程序
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履行给付义务。
支付令在15日内无书面异议也不履行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公示催告程序
适用于按规定开业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虽然在提供的文档中未详细描述,但也是非诉程序的一部分。
建议
在处理民事非诉程序时,建议根据具体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程序。例如,涉及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或死亡等案件应适用特别程序,而涉及债务清偿的案件则应适用督促程序。同时,了解各程序的审理期限和一审终审原则,有助于更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