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实施制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
处罚实施主体通过各种渠道得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后,首先予以立案,作好查处违法行为的准备工作。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实际上是一个取得违法事实证据的过程。
处罚实施主体必须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才能准确地认定违法事实。
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向当事人说明将要处罚的理由,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其申辩与陈述。
对于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
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采用书面方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被处罚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及有关证据。
作出处罚的法定依据。
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具体处罚的内容。
当事人履行处罚所设定的义务的方式、期限等。
当事人不服处罚的救济途径。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处罚主体的名称以及印章。
送达
依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将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制裁措施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