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审计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审计准备
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被审计单位,组成审计组,并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实施
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源。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的应当注明原因。
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审计。
作出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计终结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其他相关程序
了解企业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制定审计计划。
对企业的账务记录进行审查,包括对账簿、凭证、账户等的检查。
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进行核实,检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行抽样检查,确定样本的选取方法和样本的数量,检查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进行比较分析,将企业的财务数据与历史数据、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发现异常情况。
进行询证函的发放,向企业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等第三方核实企业的财务信息。
进行实地检查,对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是否存在虚假记录。
进行会计估计的审查,对企业的会计估计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发现错误和疏漏,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审计工作的整个流程,从准备阶段到实施阶段,再到审计结论和终结阶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