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如下:
预约登记
建议提前通过电话、公众号等渠道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预约,以避免排队等候。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选)
提交材料
到达民政局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需要双方亲自填写并签字。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发证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进行,包括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法律关系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见证签名,并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最后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
建议
提前预约:为了避免排队等候,建议提前进行离婚预约。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免影响流程进度。
了解冷静期:清楚了解冷静期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以提前咨询民政局工作人员,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