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消纳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的时间、与排放单位及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表等材料。
受理与预审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预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则进入正式受理阶段。
审核与决定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如果符合审批条件,则颁发核准文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缴纳费用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消纳证费用,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领取消纳证
缴纳费用后,消纳证发放机构会颁发消纳证,并告知申请人注意事项和使用要求。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和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提高申办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