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和情形: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30%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
此外,简易程序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发回重审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
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