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子提前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
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进行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
拆迁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等。
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通告》
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组织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
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入户调查及评估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并公示评估结果,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
强制拆迁程序
如果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拆迁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裁决或者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强制拆迁房屋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房屋及其他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建议: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多了解拆迁程序和补偿方案,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