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店下乡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购买产品
在市内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规定的产品。
领取正规的税务发票(发票内加注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产品专用标识卡。
准备材料
携带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携带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
携带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补贴
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财政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补贴申请一般不需要专门申请,只需到家电下乡购买点拿上相关证件即可。
审核与资金发放
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
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信息录入
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申报补贴。
提前了解当地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补贴申请及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