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入团申请书
申请人需向团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请,并由本支部团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可以是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支部指定。申请内容应包括个人履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态度、政治思想表现、奖惩情况等。
成为入团积极分子
团支部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将其接收为入团积极分子,报上级团组织备案。之后,团组织会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培养和考察。
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培养期考察后,团支部委员会从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团委预审。
填写《入团志愿书》
上级团委预审后,将结果通知团支部,并向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在介绍人指导下,发展对象需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表达入团意愿。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发展对象需向支部大会介绍自己的情况,并回答与会成员的问题。与会成员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需报上级团委审批。
上级团委审批
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预审,集体审议并表决决定是否接收新团员。经上级团委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入团宣誓
批准入团后,新团员需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并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带领宣誓。
颁发团员证
宣誓通过后,团组织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并在团员证上加盖钢印。
入团仪式
最后,团组织会举行入团仪式,包括奏国歌、领誓、宣读誓词、颁发团章和团徽、老团员和新团员发言、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讲话等环节。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介绍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和入团条件,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团组织。
团员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符合入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