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中国国籍的程序如下: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提交相应证明
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若申请人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则需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中外混生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缴纳申请费
申请人需要缴纳申请费50元及退籍证书200元。
提交申请
受理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
审批
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领取证书
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退出中国国籍的证书。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前,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费用。
退出中国国籍后,申请人将丧失中国国籍,其出入境手续将按外国人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