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传达圣旨的程序如下:
起草阶段
由中书省的中书舍人们针对某件事情各自写一道圣旨(初稿)。
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从中选一道自认为写得最好的,加以修饰润色,形成真正的圣旨(熟稿)。
审批阶段
皇帝对熟稿进行审阅,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用红笔写在空白处,但理论上没有直接否决圣旨的权力。
圣旨需要经过门下省的审查盖章,如果门下省觉得圣旨不行,有权直接驳回,哪怕皇帝已经盖好章同意了也没用。
执行阶段
皇帝签字盖章后,圣旨交给尚书省(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执行。
传达阶段
圣旨一般由太监或钦差大臣亲自送到接旨人手中,并有隆重的仪式。接旨人需要开正门正厅迎传旨官,堂上摆香案,主接旨人要换官服,正襟危坐恭听圣旨。
传旨官宣读圣旨时,大臣必须跪拜在地,俯首听宣。宣读完毕,大臣双手举过头顶,接过圣旨,叩首谢恩。
回禀阶段
太监或钦差回去后要向皇帝复命,告知传旨的过程及大臣的反应,确保皇帝了解圣旨传达的实际情况。
总结起来,古代传达圣旨的程序包括起草、审批、执行、传达和回禀五个环节,涉及中书省、皇帝、门下省、尚书省和太监等多个部门和人员,确保圣旨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