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购房补贴程序如下:
购房人资格确认
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残疾人员、环卫工人、学校教职工、“西昌好人”、州市见义勇为群体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首套4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购房时间要求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必须在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贴申请审核
购房人需持以下材料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身份证
银行账号
房屋销售合同
购房发票
县房管部门出具的预告登记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出具符合补贴资格审查证明后,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补贴审核与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统一将审核材料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在2024年5、6月份对购房补贴进行兑付,统一支付给购房人。
其他注意事项
购房人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权利。
建议:
购房人应尽早办理购房补贴申请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以免错过补贴发放时间。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补贴的申请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