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组织程序因组织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成立程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程序
发起人提出申请。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编制组织章程草案。
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召开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管理机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
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成立情况。
正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活动。
社会团体成立程序
向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提出名称核准申请。
提交包括名称核准申请书、发起人签署的申请、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法人登记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及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验资报告、办公场所证明、会员名册等在内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成立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并向民政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申请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这些程序确保了组织的合法性,并使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活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