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中国孤儿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0 11:26:33 程序应用

领养中国孤儿的程序如下:

申请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提交领养所需证件

收养人需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以证明领养人的身份和居住信息。此外,还需提供收养申请书、双方协议书及有一定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承认书及所在单位的证明信等。

等待审查通过并领取领养证

提交完所有材料后,领养人需要等待孤儿院和相关部门的审查。这个过程可能包括家访、背景调查等环节,以确认领养人的真实身份和领养意愿。一旦审查通过,领养人将收到通知并安排与被领养孩子的见面。最后,领养人需要在孤儿院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完成领养登记手续,并领取领养证。此时,领养关系正式确立,领养人将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建议:

收养人在申请领养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领养程序,确保自己符合领养条件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收养过程中,保持与孤儿院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领养进度,确保领养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