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监抗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0 10:57:14 程序应用

审判监督抗诉是指 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认为有错误的,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诉讼活动。这一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并且确实存在错误的情况下进行的。

具体程序如下:

提出抗诉申请: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

抗诉的审批:

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抗诉的报送:

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抗诉的审理: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检察院。

抗诉的时限:

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

审判监督抗诉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正确实施,通过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