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开药店的程序如下:
申请筹建
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审查与筹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需完成筹建后,向药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验收与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登记注册
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申办人需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获得营业执照。
其他相关手续
在办理上述手续的同时,还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等。
人员招聘与培训
药店需要招聘至少2名执业药师,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法规和药店经营要求。
选址与装修
选择合适的药店地址,并进行装修,确保符合药品经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前期铺货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药品的采购和铺货。
正式营业
一切准备就绪后,药店可以正式开业。
建议在开药店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并在整个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