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审批程序表是一个用于指导农村宅基地、临时用地等各类土地使用的审批流程的文档。它详细列出了从申请到最终审批的各个步骤和所需材料。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乡镇审批程序表: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申请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察。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土地权属材料等。
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旗(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乡镇土地资源所工作人员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符合验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办证应提交的材料
新建房屋: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申请、村委会证明、建设用地审批表。
原地翻建: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旧证换新证: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
临时用地单位提交临时用地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村民同意花名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手续等。
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包括是否符合临时用地使用条件、是否有村民签字、是否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是否有规划部门规划许可、用地范围是否明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期满后恢复种植的措施是否可行。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包括建房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镇人民政府组织核查、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查填写相关表册、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备案、核发建设许可、建房人提出验收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凭两证等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
农村宅基地分配流程
农户申请。
村组审核并公示。
村级组织材料审核。
乡镇部门审查。
乡镇政府审批并发放宅基地批准书。
这些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