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源按以下程序招标:
制定招投标方案
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制定具体的招投标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的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工程建设项目要有起止日期、质量要求,林地、坑塘、水面、机动地、“四荒”地发包要有承包年限、地理位置、四至、面积、经营项目等。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村两委研究制定的招投标方案、项目经营方式和经营目标,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
村两委制定的招投标方案需报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备案。
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编制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资格预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并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开标、评标和定标
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和监督管理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建议:
确保所有步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以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加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参与和表决,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备案,确保招投标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