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复核
对已签批的公文进行复核,确保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无误。
若需作实质性修改,应报原签批人复审。
登记
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印制
以定稿为依据,通过手工缮写、机械誉写或印刷等方式制成正式公文文本。
涉密公文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核发
在公文印制完毕后,检查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然后分发。
此外,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还可以包括以下环节:
拟稿
收集加工信息材料,草创原始文稿。
会商
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时,进行协商活动以征得其同意或配合。
审核
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文稿进行全面核查和修改。
签发
机关领导人或被授权部门对文稿终审核准,批注正式定稿并签注姓名、日期。
缮印
将定稿手工缮写或打印成正式公文文本。
用印或签署
在公文上加盖印章或由负责人签署。
分装
将公文分装成册或打包,准备发出。
发出
将公文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处置办毕公文
对办毕的公文进行归档或销毁等后续处理。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发文办理的全过程,确保了公文的正式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