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报废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牌照
若车辆涉及事故,需提供证明材料
提出报废申请
车管所业务窗口提出报废申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提交上述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辆送交解体
持报废通知书将车送至报废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
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等待几个工作日,车主持相关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领取
补办其他材料
如果存在财政补贴或其他事项,回收公司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进行补办其他材料
建议:
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车管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