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警察办案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9 19:30:40 程序应用

异地警察办案的程序如下:

立案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对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公民如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异地办案特定程序

取证:警察在异地办案时,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证据收集。

传唤: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时,警察应持传唤证,并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进行传唤。

拘传:对于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应持拘传证,并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进行拘传。

协作函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写明请求协作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负责协作的公安机关接到《办案协作函》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并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通知配合逮捕

需要通知被拘留者、被逮捕者所在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这些公安机关需要配合异地抓捕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犯罪者进行逮捕。

执行拘留、逮捕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执行人员应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

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指定地点或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异地办案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协作程序、法律手续、协作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义务等。

通过以上程序,异地警察可以合法、有效地进行办案,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