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费退税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定退税资格
企业需要了解并确保其软件开发活动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包括技术标准和创新要求。
确保财务记录和研发活动记录齐全,以备税务部门审核。
准备必要文件
获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取得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评测报告》。
准备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登记证书复印件、完税凭证、开票明细等相关材料。
开具发票
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中的软件名称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一致,版本号也需填写。
若同时销售自产软件与其他产品,需在同一张发票中列出,并注明软件名称。
填写退税申请表
填写《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表》,确保纳税人名称、识别号、软件产品相关细节等信息准确无误。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详细列明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到软件产品。
提交申请并跟进审核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退税申请,提供所需材料。
税务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退还相应税款。
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软件退税凭证后,买方向银行申请退税支付服务,并在线提交相关的软件退税税务申报表。
注意事项
所有文件中软件产品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退税申请。
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要确保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准确性,避免税务申报失误。
建议企业在办理软件费退税时,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符合要求,以提高退税申请的效率和成功率。